关于转发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阅读次数: 发布时间:2012-10-31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“十二五”高等公司产品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》(苏教高〔2012〕1号)要求,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项目和资金管理,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近期印发了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》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教务处
2012.10.26
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.doc
发布:教研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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